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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电价调整持续降低社会用电成本

2021-01-16 00:46:18 来源:中新网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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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新疆新闻1月15日(田玉 郭子毅 熊洁)1月14日,记者从国网哈密供电公司了解到,自2021年1月1日起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关于新疆电网电价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公司对辖区电采暖用户和大工业用户的销售电价进行统一调整,有效降低了大工业企业的用电价格,落实了国家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要求。

  据介绍,自1月1日起,国网哈密供电公司已经对辖区内的大工业用户和电采暖用户完成了调价,其中大工业用户涉及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输配电价进行调整,另一个方面是大工业目录电价进行调整。基本电费按最大需量或变压器容量计费,分峰谷分时电价相应调整,取消铁合金、电解烧碱等高耗能电价分类。

  据介绍,自1月1日起,国网哈密供电公司已经对辖区内的大工业用户和电采暖用户完成了调价,其中大工业用户涉及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输配电价进行调整,另一个方面是对基本电费收取的标准单价进行调整。与居民生活相关的电采暖用电,执行范围包括城乡居民住宅,集体宿舍,集中供热企业,现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的学校、社会福利场所、城乡社区居委会等,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场所的电采暖用电,执行时间变更为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其他时间用电执行相应的分类销售电价。据介绍,电采暖涉及两部分,一部分是市场化电采暖,市场化电采暖分为分散式电采暖和集中式电采暖,分散式电采暖调整为每千瓦时0.22元,不分时段;集中式电采暖(供暖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平段调整为每千瓦时0.24元,谷段每千瓦时0.165元。本次调价涉及大工业用户591户,电采暖用户5069户。

(编辑: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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