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新疆新闻3月1日电(刘剑平 王德刚)近日,乌苏市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接连救助放归两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鹅喉羚和苍鹰。
当日,乌苏市公安局甘家湖森林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在前往石桥乡柯棵林村的途中发现路边有一只落单的“黄羊”。
乌苏市甘家湖森林派出所民警张勇说:“我们接到报警称有一只落单的黄羊,按照就近救助原则,我们把黄羊送到了甘家湖林场进行救助。”
经民警确认,落单“黄羊”不足一岁,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鹅喉羚(俗称黄羊),疑似因身体瘦弱,走失落单。
乌苏市甘家湖林场副场长木拉提别克·沙海说:“黄羊刚送来的时候很虚弱,爬不起来,我们专门安排了一个人喂黄羊,给黄羊喂食的是玉米和苜蓿,现在它的情况已经好了一点。
经过近一周的精心喂养,目前小黄羊已经不害怕陪护它的管护员了,在吃饱喝足后,小黄羊还和管护员一起“嬉戏”玩耍。
木拉提别克·沙海说:“我们再喂养它十几天,等天气转暖就将它放归大自然。”
此前,乌苏市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民警就将救助的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鹰进行野外放飞,让其回归大自然。
放飞前,乌苏市公安局森林派出所辅警白克扎提·苏未满对苍鹰进行了喂食。据了解,这只苍鹰是今年1月8日发现救助的,身体没有明显外伤,推测是因天寒地冻、多日未进食导致的体弱无法飞行。经过40多天的精心照顾。目前,苍鹰已恢复飞行能力,随着近期气温的不断回升,已具备野外放飞条件。
白克扎提·苏未满说:“通过这一个月的投食喂养,它的体力一天比一天好,已经达到放生的状态,我们就决定野外放生,它始终是属于大自然的,希望它能在大自然中展翅高飞。”
近年来,乌苏不断加大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猎捕等违法行为,野生动物数量明显增加,各族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显著增强,良好的生态环境为野生动物的繁衍栖息提供了良好的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