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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突现消防队 新疆阿克苏消防员变身“饲养员”

2021-04-13 18:39:57 来源:中新网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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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新疆新闻4月13日电(汪渝)4月12日上午,经过新疆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交通路特勤站消防指战员们的连续5天的精心养护,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被消防队员和阿克苏市林业和草原局专业人员成功放归大自然。

  “4月7日,我们在营区菜园劳动时发现了它,看它长得很像老鹰,当时它的头和身子着地,一直趴在那不动,看着它应该是受了伤,可我们又不确定它是哪种动物,当时我和队友们只能找来一个笼子把它喂养起来。”最先发现这支红隼的阿克苏市交通路特勤站三级消防士王超说。

  为了弄清楚这只怪鸟的来历,王超和战友们将这支怪鸟一边暂时安置在单位院内,另一边又与阿克苏市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取得联系,最终确定了这只怪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到了晚上,看着这支红隼还是一动不动,王超和战友们心疼不已,又向单位领导报告了红隼的状况,并在网上查找了红隼的饲养方法,得知红隼平常喜欢单独活动,尤以傍晚时最为活跃,王超和战友们隔一段时间就给它喂水、喂肉,给它做了保暖措施。

  经过王超和战友们连续5天的爱心救助,红隼的身体和精神状态也明显好转。4月12日,阿克苏市林业和草原局专业人员来到消防队确定,这支受伤的红隼已具备放生条件。在大家的共同见证下,红隼被成功放归大自然。

  阿克苏市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工程师茹克亚木·吐尼牙孜介绍,红隼是隼科的小型猛禽之一,翅狭长而尖,尾亦较长,喙较短,飞行速度快,常栖息于山地和旷野中,多单个或成对活动,以猎捕大型昆虫、小型鸟类和小哺乳动物为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爱护动物,人人有责!阿克苏市林业和草原局工作人员和消防队员在此呼吁:请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保护野生动物,善待野生动物。另外,市民如发现野生动物时,切不可私自救助和盲目放生,要及时报警,或拨打电话与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取得联系,让动物得到救治后再科学放生,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编辑:孙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