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新疆新闻1月23日电 (万欣悦 王雅楠 孟 蕾)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执行局22日举行涉民生案件案款发还大会,本次发还大会涉及7案7人,发还金额581万余元。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畅通民生案件立案、执行通道,2021年新年伊始,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组织开展了民生案件执行专项活动,截至目前,已经执行涉民生案件55件,执行到位1707.24万元。
“组织这次案款发还大会,也是想着春节快到了,希望大家能够尽快拿上钱,回家过一个快乐祥和年。”乌鲁木齐新市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国华说。
申请人刘某,在2018年8月29日被其任职的信息技术公司派往吐鲁番从事监控杆拉线过程中受伤,后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为八级。经仲裁委员会裁决,被执行人信息技术公司赔偿申请人刘某陪护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合计20余万元,案件在新市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立案后,承办法官优先处理,采用网络查控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通过给当事人做工作,十几天的时间,被执行人信息技术公司同意一次性全额给付,案件顺利执结。
2009年5月,被执行人马某欠付申请人王某房屋装修费14万元,被执行人一直拖欠不还,案件在执行局立案后,承办法官多方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经过多年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同意立即给付,11年的案件终于执行完毕。
发还大会结束后,执行局副局长李国华表示,新市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的决心,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以良好的执行效果和“真金白银”如期兑现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庄严承诺。
据悉,今后,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持续开展“六稳”“六保”工作,确保执行效果落地见效,对涉民生案件启动快速执行措施,使申请执行人感受到法律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