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新疆新闻3月31日电(飞尔东)乌苏市人民检察院将党史学习教育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结合,扎实办好政法惠民实事,3月26日,乌苏市人民检察院成功化解一起三角债务纠纷,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公平。
据了解,这起三角债务于2016年发生。当时,欠款人严某在供应商荣某处购买了9000块红砖,并向荣某写下了18000元的欠条,随后严某表示由他的欠款人田某代其偿还这笔欠款,但田某拒不承认,拒绝偿还,导致供应商荣某4年追讨欠债无果。
乌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克来提·吐尔逊在基层走访中,了解到由于目前该债务纠纷已超过诉讼期限、荣某无法追讨欠款时,经核实债务情况属实,决定对该事件进行调解。在许克来提·吐尔逊的努力下,通过乌苏市南苑街道办事处联系上了田某,并面对面进行释法说理,最终说服田某认可了该笔债务,并重新为荣某出具了欠条。
乌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克来提·吐尔逊说:“作为检察机关干部,就是要时刻不忘为民服务的初心,履行好检察职责的同时,真诚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用真情为群众排忧解难,把办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落实到每一件案件办理过程中,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