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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警联合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

2021-02-10 18:25:19 来源:中新网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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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新疆新闻2月10日电(齐然)2月8日10时许,乌什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接到牙满苏边境派出所民警反映称:在219国道亚科瑞克乡路段发现一只受伤的“大鸟”,疑似国家保护动物,目前在派出所,请帮忙救助。

  由于当时国道车辆较多,民警害怕“大鸟”跑到马路上被来往车辆撞到,便小心翼翼地靠近,将其抱住。考虑到天色已黑,当即就把“大鸟”带回了派出所。

  森林派出所民警在了解情况后,立即对该“大鸟”的发现地进行现场勘验,未发现有人为捕猎等异常情况。对该“大鸟”的身体检查也未发现外伤。经过民警进一步比对辨认,确认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鴞,俗称猫头鹰。

  森林派出所民警将猫头鹰带回所内进行了仔细检查,未发现受伤痕迹,推断可能是冬季缺乏食物,多日未进食,导致身体虚弱无法飞行。随后,民警便对其进行细心喂养投食,经过一天的密切观察后发现其已经恢复飞行能力,就找到一处食物水源丰富的区域进行了放生。

  野生动物小知识:

  雕鴞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俗称“猫头鹰”,属夜行猛禽,喙坚强而钩曲,爪大而锐,它们因常在夜间发出“凄厉”的鸣声,而被迷信误认为是“不详”之鸟,实际上它是捕鼠能手,是益鸟。多栖息于人迹罕至的密林中,全天可活动,飞行时缓慢而无声,通常贴着地面飞行,叫声深沉。

(编辑: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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