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新疆新闻1月19日电(田玉 郭子毅 熊洁)自2021年1月1日起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关于新疆电网电价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国网哈密供电公司统一调整了辖区电采暖用户和大工业用户的电价。本次调价涉及大工业用户591户,电采暖用户5069户。
大工业用户调价包括输配电价和大工业目录电价。基本电费按最大需量或变压器容量计费,调整分峰谷分时电价,取消铁合金、电解烧碱等高耗能电价分类。
与居民生活相关的电采暖用电涉及两部分,一部分是市场化电采暖,市场化电采暖分为分散式电采暖和集中式电采暖,分散式电采暖调整为每千瓦时0.22元,不分时段;集中式电采暖(供暖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平段调整为每千瓦时0.24元,谷段每千瓦时0.165元。执行时间变更为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其他时间用电执行相应的分类销售电价。
(编辑: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