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新疆新闻1月19日电(李念利)1月16日12时许,乌什县公安局阿克托海乡派出所尤喀克麦盖提村警务室民警张荣牌接到辖区群众反映,称有一只白色的“大鸟”掉在了马路上,已经飞不起来了。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群众家中,经了解得知,群众艾某外出办事时发现一只白色“大鸟”躺在马路中间,疑似受伤,便立即联系了警务室民警。
为避免马路上的“大鸟”再次受到伤害,民警立即联系了乌什县森林公安派出所进行救助,并将受伤的“大鸟”带回了派出所,经比对辨认,该“大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鹭。
森林公安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对白鹭的身体进行详细检查,并未发现该鸟有明显受伤痕迹,可能由于多日未进食,略显虚弱紧张,民警立即找来水和食物投喂给白鹭,经过民警的细心照料和饲养,半小时后白鹭的身体得到恢复,且可以自由活动。
最后,森林公安派出所民警表示,冬季天气寒冷,白鹭觅不到食物,再加上体弱和受到惊吓,暂时无法飞翔。在确认白鹭并无大碍后,民警将其带至野生动物救助中心进行进一步检查。
(编辑: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