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新疆新闻1月7日电(齐然)2020年7月21日,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从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
对于公安民警来说,这既是肯定和荣誉,更是鞭策和激励。
在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到来之际,乌什公安民辅警有太多话想说……
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乌什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塔依尔•米吉提表示:“中国人民警察节”的设立,是党中央、国务院对人民警察队伍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关怀的体现,是对人民警察的一种肯定和激励,更是国家暖警爱警的深切表达。作为一名基层党员领导干部,我将以此为激励,坚守初心使命,勇敢担当作为,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群众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乌什县公安局依麻木派出所所长买买提江•毛拉吾东表示:难忘2020年,身为人民警察的我们,共同战胜一个个考验,从疫情防控到抗洪救灾,从维护稳定到为民服务,我们都始终未曾忘记“为人民服务”的初心,未曾忘记“和谐安宁”的心愿,虽然无数次休假取消,太多的旅行不能实现,但我无怨无悔,身为警察,当不负众望!
乌什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教导员高辉表示:国家将每年的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是对我们公安工作的充分肯定,我深受鼓舞,信心倍增,无比骄傲与自豪,我将以警旗为方向,以训词为指引,不忘初心,负重前行,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提升服务群众能力,不断推动巡逻防控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绩。
乌什县公安局乌什镇派出所副所长杨越翔这样说:2021年1月10日,是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这意味着,从此以后,我们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节日。这是一份无比崇高的荣誉,也是前所未有的激励,更是所有警察心中那盛大的仪式。授警旗、致训词、寄厚望!人民警察节的设立,让广大群众更能理解警察的难、懂得警察的苦、尊敬警察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