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新疆新闻1月4日电(王杰)1月3日,焉耆县公安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火车站迎宾路边发现一只受伤的飞禽,疑似国家保护动物,请求民警前往救助。
接警后,警务站外勤组立即赶往现场,到达现场时,从群众手中接收该鸟,观察未发现体外伤后立即带回,在警务站经焉耆县林业局工作人员比对鉴定,确认该鸟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经仔细观察发现猫头鹰翅膀处有伤。民警将该只猫头鹰移交给焉耆县林业局工作人员进一步精心照料,待其身体完全恢复后将择期放飞大自然。
近年来,全社会持续加大宣传保护野生动物力度,使得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积极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队伍中,做到不乱捕滥杀、不参与非法买卖、非法运输。
(编辑:王小军)